“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班珏琳狐疑地向后退了退,“你跟踪我?”
何其决定速战速决,“因为那只兔子是我家的,它那天离家出走,没想到会被你捡回家。要不是上星期你写了一篇关于兔子的观察日记还获得全年级倒数第一名,我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得知欢欢的下落。”
“真巧,我也叫它欢欢。”
“废话,它项圈上写的名字就是欢欢。”
“就算这样也不能证明它是你的兔子。”班珏琳摆出一副谁捡到就归谁的理直气壮,双手环胸表示,“再说了,我是在雨夜里捡到欢欢的,分明就是被遗弃的可怜虫。”
“我没有遗弃它。”何其想了想,“我是有苦衷的。”
班珏琳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像知心大姐姐那般教导说,“你才13岁,你的苦衷是拯救世界?现实点吧,明明是个小孩偏要嘴硬。”
看来这女生软的不吃偏要吃硬的,何其“啪”的一声打开她的手,阴下脸,“你到底还不还?”
班珏琳揉揉手,“没想到优等生的你这么不懂怜香惜玉,告诉你,我才不会轻易相信你这种人。”
“很好。”何其高傲地扬起下颚,瞪着班珏琳威胁道:“你会后悔的。”
班珏琳条件反射地瞪回去,“谁怕你!”
何其最后冷冷地望了一眼班珏琳,转身离开后,班珏琳才长呼出一口气,后怕地说:“糟糕,我好像得罪了全年级最有威望的人了……”
2.
可是欢欢的确是捡回来的,它脖子上有小项圈,证明它之前有主人。何其说欢欢是离家出走的,那欢欢一定是遭受了什么才会决心一走了之。
没想到兔子也是这么有骨气的,班珏琳回到家后,望着趴在书桌上啃玉米的欢欢叹了口气。
这时的欢欢正用粉嫩的小爪子捧着一小棒玉米飞快进食,偶尔还会腾出小爪子来搔了搔耳朵。
“快看,欢欢啃玉米的速度好惊人!”说这话的是班柠,她本来是不喜欢小动物的,可唯独对班珏琳捡回来的这只兔子很有好感。
“你别揪欢欢的尾巴,小心欢欢会生气。”老班从厨房探出头来,提醒班柠。
索性他们两个都默契地疼爱欢欢,起初,老班是不准在家里养宠物的。可是班珏琳保证下次考试会努力及格,老班这才勉强同意欢欢留下。
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把欢欢物归原主,即便班珏琳心里已经渐渐明白,欢欢的主人就是何其。
因为在第二天一大早,学校的公示栏里就贴满了欢欢在原来的主人家中的生活照、居家照甚至还有自拍照……最震惊的是,还有欢欢和另外一只小兔子的合照。
合照上注明了两只兔子的名字,米黄色这只是欢欢,雪白色的那只的名字是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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