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第285章 大宋帝国政法院(2 / 2)

大宋帝国政法院之刑名班,刑名班主要招收对象是原各级各地方主抓审判及判决事务的辅佐官,即刑名师爷。根据帝国司法体系调整以来各地行政主官手中的司法权,即案卷调查,审判监察权要逐步收归中央,由司法系统接管,主抓审判工作的是由大宋帝国大理寺牵头的各级法院。

由于大宋帝国司法系统在数年甚至于几十年内,要确保一定的独立性,自主性和权威性,要求帝国行政体系要减小对于司法系统的干预,比如吏部在司法系统的内部人事任命上要减少插手,主观上遵从司法系统内部决断,反贪反违纪的监督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帝国其他的监察机构介入,在客观上如果没有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也要有内部监察系统进行自主查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司法系统的新鲜血液补充也要由内部的自主考试来决定。

扯远了,从这一点上来说,刑名师爷本质上也是,司法系统中的重要一环,并且要承担的责任是比较重要的,司法审判决议权虽然说有后面的个司法督监院的作为厚底,但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整合内容也是老三样,职业道德理念培养,忠君报国理论灌输,以及专业技能培训。毕业之后,在中央统一受训,根据情况要安排进入各级的法院体系进行案件审理及判决工作。

政法院另外两个科项,一个是政法系统培养专班,也就是专门负责培养司法系统自己的老师。另一个是宣务处,主要负责司法系统宣传及思想培训教的工作。

培训结束之后,统一参加集体宣誓效忠仪式。

吾立誓曰:“余愿投身大宋帝国之治安部,矢志不渝,为大宋帝国之卓越治安官。忠于圣天子,谨遵帝国之诏令,以大宋帝国与黎庶之福祉为念,殚精竭虑,尽忠职守,成其为适宜之治安官。”

最后,宣誓系统在大宋帝国各期内部形成惯例,军队入伍宣誓,官员入室宣誓,形成了一套体系。

大宋帝国中央日报头条:近日,在大宋帝国圣天子赵宇皇帝陛下关于加强帝国司法系统建设的政治号召及伟大指示下,大宋帝国政法院第一期正式开课。为加强大宋帝国司法建设及核心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标志帝国进入近代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