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一个半月,许三刀没有出过院门。
连花三娘,都只出了几趟门,拉回了些黄豆啊,小麦啊,面粉,麦麸之类的。
偶尔会到吴大娘的粥铺买些早点,鸡蛋什么的。
惹得吴大娘一颗八卦之心骚动不已,忍不住取笑说,“三娘,莫不是好事成了?整月都不见得你二人多出门,这孤男寡女,干柴烈火的,可不要把院子都烧起来了。”
三娘羞红了脸,骂了句老不正经,也不反驳,只说三刀还等着吃呢,便自去了。
这神神秘秘的,娇嫩寡妇食髓知味,可不要把三刀榨干了啊……那把瘦弱身子,要好好养养呐。吴大娘心下暗想,为许三刀操碎了心。
这天傍晚,酒坊院子中,飘散着浓浓的肉香。
“三刀,我的回锅肉炒好了,就等你的红烧肉啦。”
花三娘的脸被柴火熏得通红,兴冲冲地把菜端上桌,还顺带着弄了一个鸡蛋汤。
“一会就好,还差最后一把火。三娘,你把我们秘制的酒倒上,今儿我们要好好庆祝一下。”
许三刀望着灶上“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砂锅,笑道。
好饭不怕晚,这最后几秒的收汁功夫,可省不得。
最后一把火燃尽。许三刀把砂锅里的坨坨肉盛了出来,浇上锅里的浓汁,这才端到了桌上。
“哇,这就是红烧肉吗?好香!”花三娘叫道,“颜色红润,肉香四溢,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呵呵,尝尝看。”许三刀笑道。
花三娘用筷子夹了一块,闻了闻香气,咬了一小口,接着又把一整块吞入口中。
“唔,太好吃了,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我还要再来一块。”说完,迫不及待地去夹第二块。
许三刀也去夹了一片回锅肉放入口中,挺香的,虽然还比不了地球上时的味道,但这已经是他到这南朝尝到的最好吃的回锅肉了。
“三娘,大有长进啊,这回锅肉的味道,已经很绝妙了。”许三刀夸赞道。
花三娘咽下了第三颗红烧肉,回道,“三刀,还不是你弄出的这个叫酱油的东西,实在是太妙了,能上色,又能入味,这猪肉的臊气都没了,只剩下了美味。”
“来,喝一杯。”许三刀举杯。
“恩,三刀,喝。三娘祝你前程似锦。”花三娘也端起杯子。
两人碰了一下,许三刀一口干了,花三娘干了半口。
“三刀,你弄出的这白酒,也是愈来愈好喝了,特别是与肉下酒,总想喝上一口。”花三娘咂咂朱唇小嘴,回味道。
她第一次尝这个叫白酒的东西时,一口喝了一杯,呛得她涕泪四流,辛辣不已,烧得心慌。
想不到,喝习惯以后,却觉得口感醇香浓郁,让人欲罢不能。
她本身就是开酒坊的,这白酒区别于以往任何一种酒,而且度数高,口感烈,连她一个女儿家都觉得好喝。
还有那叫酱油的东西,看起来黑黑的,味道浓烈,但炒肉或炖肉时加在其中,那种酱香便与肉香结合在一起,形成浓郁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口齿留香。
怪不得许三刀让她保密,说以后,他们的金子银子,就从这白酒红肉开始!
一顿饭,一张桌,一壶酒,二个人,三盘菜。